封闭管理期间,老人翻墙外出被车撞倒致死,家属起诉,法院:养老院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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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到这么一个案件。说的是养老院封闭管理期间,一自理老人多次想外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半夜从养老院翻墙出去,结果被车辆撞倒不治身亡。家属质疑养老院未尽到妥善看护义务,遂将养老院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院和家属,双方各有说法,究竟谁该担责?
案情介绍
2021年1月开始,因疫情影响,养老院开始封闭管理。2021年2月23日,自理老人老陈因想和老朋友聚会,多次向养老院申请外出。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养老院实施了封闭管理,老人不得外出。
正常渠道无法出去,老陈在观察琢磨了一天后,于2021年2月24日凌晨翻越养老院大门,随后在院外的路上不幸被一轿车撞倒,致使老陈几天后不治身亡。
老陈家属认为老陈已多次申请外出,院方不近人情,导致老陈铤而走险翻越养老院大门,最终被车撞倒死亡。
老陈家属认为养老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走失并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养老院赔偿老人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损失50万。
养老院表示,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员工吃住也在养老院里,之前已给老陈多次解释不能外出的原因。老人属于意外死亡,即使需要赔偿,也应当由交通事故的责任双方赔偿。
而且“根据双方签订的养老协议,老人外出时不需要也不可能派护理人员陪伴,因此养老院没有任何责任。”养老院还提供了老陈之前签署的养老协议,老陈也承诺外出期间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院方认为老人发生车祸致死纯属意外,院方没有责任。
个案焦点
本案属于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托养期间因私自外出被车撞倒意外死亡引发的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及对老年人死亡后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家属认为养老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护理之责,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养老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轿车司机应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理由:
疫情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老人不能外出,是有政策要求的。此外,老陈家属与养老院签订的养老协议中,没有约定老人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法院认为,造成老陈身故的原因并不是养老院履行合同不当形成的,而是由第三方侵权造成。对于院方应属意外,老陈遭遇车祸与养老院履行合同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且养老院在老陈私自外出之前已多次与其解释原因。因此,法院驳回了老陈家属的起诉。
律师说法
(一)分析点评
本案例中院方在规避风险时,应加强考虑这样三个问题:
1、有正常行为能力的老人入住养老院,养老院通常都为老人办理出入证,老人有其行动的自由。但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行封闭管理后,老人一般都不能随意离开养老院。
2、老陈家属如有特别约定应与养老院签订的养老协议中,阐述清楚。老陈家属与养老院签订的养老协议中,没有约定老人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3、这样的事故纯属交通事故,养老院无任何责任。养老院在平时可利用各种手段,向老人作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同时,入住养老院的人员及其亲属,也应明白自身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改进建议
1、养老机构应当完善入住协议的签订及日常管理。
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老人或其家属签订入住协议,协议中应确定护理级别、既往病史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明确合理的照护等级,有利于为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减少因服务疏失引发的风险。
在事故纠纷发生时,入住协议也可作为证据提交,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合理划分各方的责任。养老机构也应当为入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早期疾病,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2、完善入院评估机制
在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前,应完整地评估健康状况,告知老人及其监护人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风险告知书,并明确隐瞒健康状况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当然,养老院不能借此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
入院后老人的健康状况会随时间推移发生缓慢或剧烈的改变,养老院应建立定期体检评估与即时体检治疗相结合的体检机制,实时监控老人的健康数据,应对预期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3、严格加强出入院管理
对于养老机构而言,应当高度重视出人管理,把好出口关,特别是对于工作人员通道、垃圾通道等特殊通道,更应该严格管理,最大限度保障人住老年人安全。
4、意外发生时应采取及时的救助措施
为了防范和减少承担责任的风险,首先要做到意外情况发生及时地发现,其次要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相关区域安装监控视频及床位呼叫按铃、加强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尤其是夜间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或者对护理员进行培训,发生意外情况时采取一些临时的紧急救助措施,同时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进行专业诊治。
纠纷案例中,常见情况是养老机构联系了老人家属,等待家属赶到后才作出是否送医治疗的决定,这种做法违反了救治优先原则,存在较大风险。
5、养老机构负责人要重视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日常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事故。
九防对应评估表
养老机构要贯彻落实新国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列举的九种养老机构日常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简称“九防”,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伤、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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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全文操作指南,建议收藏
2、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这样做好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3、收藏:新国标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九防”内容(可上墙)
4、新国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节日安全检查清单
笔者看法
随着养老机构的兴起,老人入住比率的不断升高,相应的各种纠纷也随之产生,产生纠纷的大部分涉及到养老机构是否尽到相应护理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
要明确的是,老人到养老院养老,只是将老人的起居生活交由养老院负责,而不是将所有的赡养义务或监护职责都交由养老院承担。
但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安全保障义务是养老机构的法定义务,在老人发生意外事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及时积极与家属沟通相关情况,并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居住条件,增加各种便于老人生活的各种设施,并且提高对护理人员的管理,增强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参考来源:
1.腾讯;
2.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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